| 贵州盘江股份公司修订《采面回采前安全生产条件验收标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1/27 18:12:40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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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春节期间,贵州盘江股份公司修订了《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安全生产条件验收标准》,要求所属7对矿井的采面在回采前必须按此《标准》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 修改后的《标准》含“一通三防”管理、机电运输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四个验收大项目,共分为20小项。要求采面在安装结束后,矿必须立即按瓦斯治理方案和质量标准化等相关要求,完善瓦斯治理工程和安全设施并组织预验收。矿总工程师要做好采面消突评价、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现场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上报公司进行正式验收。 公司在接到验收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通风部、安监局、生产部、动力部等部门按新《标准》现场联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采面,须按新《标准》进行整改,直到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经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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