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老太太结冰路面摔跤致骨折,要求洒水单位负责的消息在网络传开。77岁的市民张老太太说,几天前她买菜路过文昌门外因洒水路面作业结冰摔倒,导致胸椎骨折。这次的摔跤事件可不是关于“扶不扶”的问题了,张老太太和其家属认为洒水单位应担责。可是突然画风一转,又被网友说成了老人“碰瓷”洒水单位。
据老太太说,她当天上午九点左右买菜回来在文昌门外十字口走到路中间时,脚底一滑摔倒在地。因当时路上有冰,旁边有几个骑电动车的人也都摔倒了,路过的好心人看见她摔倒赶紧上去扶她到道沿上,幸好遇上了同院一位邻居,把她扶回了家。下午由家人带着去了西安市红会医院,拍了CT和磁共振,结果为“胸12椎体压缩骨折”,医生建议住院手术。可是听说手术费用需要三万多,又考虑到老人年纪大了,就要求保守治疗,儿媳说,这些天光请骨科医生定期上门换药,加上检查等费用,就已经花了五六千元了,不知道后续还要花多少钱,现在要追究洒水单位的责任,要求赔偿老人的医药费。
其实,事情看到这里已经相对清楚了,因为洒水车于当日凌晨4时47分至上午8时16分进行洒水作业,因气温较低很快引起路面大面积结冰,所以造成老人摔倒。可是网上同时又出现了另一种声音,说老人“碰瓷”洒水车,这种说法对于老人来说确实是冤枉的。洒水车在低温气候里洒水,很容易引起路面结冰,造成行人滑倒受伤,这种危害是可预见性的,所以洒水单位要不可推卸的承担责任,并没有碰瓷一说。更有可笑的网友评论“如果下雪天摔倒了,是不是还得要求老天爷赔偿?”这是明摆着的强词夺理,为什么明知道能避免的危险还要去做?对人对己有何好处?
有网友说洒水是为了减轻雾霾的影响,那为什么不能挑温度较高的时候洒水呢?多为普通人考虑下,也许他们的生活会更加幸福。老太太摔倒是我们不想看到的,可是不要曾经看过几篇扶摔倒老人被讹的文章,就要把所有摔倒老人都划分到“碰瓷”一栏里,不要用无形的舆论推手把人都视为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