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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煤达竹石板厂制定铁规严格外购煤管理

煤炭资讯网 2017/10/13 9:36:37    经验交流

   【本网讯】近日,川煤达竹公司石板选煤发电厂出台七条铁规,加强外购煤管理,规范外购煤运作程序,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反映外购煤数质量情况,建起诚实守信的良好供求关系。
   这次出台的特别规矩,在已有的管理规定上,根据外购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不同层面进行规范和约束。针对该厂质检车间,尤其强调了不得私自对外提供外购煤检测数据。一经查实有违者,对普通职工一次处罚500元,管理人员一次处罚1000元。并明确规定了质检车间所有人员一律严禁与外购煤厂家人员电话联系,违者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按违纪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对煤样误差规定。外购煤结算煤样加权平均灰分值与监督煤样加权平均灰分值对比,每周误差不得超过3%,否则处罚100元;全月误差均不得超过2.8%,超过允许误差值时,每超0.1%扣500元,两项合计最高处罚5000元。质量抽查误差值超过了允许误差,处罚责任单位50元/个。抽查中外购煤质量监督数据在误差范围内较结算数据应呈“正态”分布,全月正误差率或负误差率不得大于70%,否则处罚100元。
   对采制样工作规定。所有采制样人员要认真指挥卸车、装载机推煤,防止以次充好。因工作不力未能发现虚假情况而被他人发现举报属实的,每次处罚200元。
   同时,为了更有力地净化外购煤工作环境,还特别明确了凡在外购煤工作中接受供户请吃的,发现一次处罚500至1000元,并由纪监部门严肃查处。对参与外购煤弄虚作假的管理人员一律降为操作岗,对参与外购煤弄虚作假的操作岗人员,一律停工或辞退,并处以该批煤款五倍的罚款。对在外购煤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本次规定的,处罚相关责任人每次50至500元。



本网特约记者:何建民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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