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盘江土城矿采煤三区出台《个人防尘用具管理规定》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10/13 18:27:51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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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近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公司土城矿采煤三区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个人防尘用具管理规定》。 《个人防尘用具管理规定》要求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防尘口罩,井口检身人员做好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强行入井者,按照规定对个人作出处罚。在作业现场,职工不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的,对本人进行处罚外,对当班跟班队长、队组负责人作出一定罚款处理,并根据分管范围,分管队组职工当班现场出现5人次(含5人次)以上不佩戴防尘口罩的,对分管区领导作出一定的经济处罚。 采煤三区要求区、队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安全教育,职工要妥善保管和爱护防尘口罩,库房建立防尘口罩领用台账,入井人员每两个月进行一次防尘口罩本体更换,每三天进行一次滤棉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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