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宁信息技术中心“三必”保“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打折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10/28 9:04:16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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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神宁信息技术中心纪委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决策制度执行中,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通过“三必”,确保“三重一大”制度在该中心执行落实到位。 抓事前,思想认识和制度建设“必到”。该中心两级中心组紧抓“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制度的学习,增强正确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公开透明”的工作思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技术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具体内容,明确“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形式、程序、规则以及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工作思路,量化工作任务,规范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 重事中,制度执行“必严”。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由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确保组织保障。中心党委强化责任制落实,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作为对班子成员和领导班子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坚持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依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工和相关专业人员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传阅相关文件或报告,经事先充分酝酿论证后再由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集体决策,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管事后,监督检查“必严”。中心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的作用,每季度对基层单位“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机构参与,对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全程监察。同时把“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对“三重一大”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三重一大”规范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误的,严肃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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