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市煤炭局对全市监管煤矿实行“双盯守”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10/28 12:15:15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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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全市煤矿安全工作,市煤炭局决定对全市煤矿实行“双盯守”。从2017年10月17日至年底,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市国资委)分别确定一名包矿盯守人员,各有关主体企业确定一名驻矿盯守人员,对全市50座煤矿实行盯守。一是督促正常生产矿井严格按批准的年度采掘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生产,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行为发生。二是督促建设矿井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建设,严禁赶工期、抢进度,严禁在未批准区域组织建设,严禁边建设边生产。三是督促整顿矿井严格按批准的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整顿,杜绝借整顿名义擅自组织生产建设。四是督促停产和停建缓建矿井加强值班保卫,有排水任务的要保持正常通风,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杜绝以任何名义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确保真停实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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