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安委会第七督查组对榆林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回头看”和进行综合督查考评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10/31 11:45:19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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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24日,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的通知》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及综合督查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安委会第七综合督查组由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蔺国杰带领省安监局、省旅游局、陕西煤矿安监局及榆林监察分局相关人员,并聘请两名专家,对榆林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回头看”和综合督查考评。 省安委会第七督查组先后对横山区安监局、煤炭局,靖边县安监局、交通局,定边县安监局、住建局,米脂县安监局等7个部门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了综合督查。抽查了横山县张家洼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横山县祥和民爆物品专营公司、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公司第四采油厂、延长石油管道运输第一分公司、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气厂、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公司定边县南北大街8号商业楼项目部、陕西众源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地查看了定边县周台子乡东梁第一机砖厂、靖边县隆跃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靖边县宏青商贸有限公司(石油钻井)、榆林市六墩煤矿、米脂县龙镇张埃厚塑料颗粒加工厂等5处关闭取缔或退出的企业。抽查了宁夏大新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7•11”火灾事故、陕西银河煤业开发有限公司洗煤厂“12•5”高空坠落事故、横山县樊家河煤矿二号矿“6•19”顶板事故等3起事故的处理情况。对国务院安委办第14督导组查处的榆林市政府3条问题、榆林市榆阳区白鹭煤矿3条问题、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2条问题及省安委会第七综合督查组8月份查处的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7条问题进行了“回头看”。督查组按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及综合督查考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对榆林市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考评。 10月24日,督查组就此次大检查活动在榆林市政府召开了通报会。会上听取了榆林市副市长张明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通报了对榆林市的督查情况。会上,蔺国杰肯定了榆林市安全大检查活动中取得的成绩,认为榆林市委、市政府以及所属县区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能够按照整体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把抓安全、保稳定、促和谐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行动,保证了各项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地生根,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了平稳向好。 蔺国杰强调,四季度和岁未年初往往是事故高发期,各单位容易抢产量、赶进度,加上地方政府换届,抓安全生产的精力容易被分散,榆林市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采取硬招、新招、管用的招,下大力气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安全“红线”。二是继续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煤矿百日安全大整治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做好前期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将煤矿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好煤矿百日安全大整治活动,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精准发力。三是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联合执法,强化部门联动,狠抓重大危险源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始终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零容忍”。四是认真吸取府谷县“10•24”爆炸案教训。切实加强对火工品的监管,严把火工品供应审批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存、使用火工品行为。五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展。进一步充实煤矿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力量,强化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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