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煤矿百日安全大整治第二督查组对府谷县、榆阳区煤矿进行督查检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11/2 10:14:48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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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26日,陕西煤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沈少波带领省局有关处室、省国土厅、省公安厅,在榆林监察分局、榆林市能源局的配合下,对府谷县、榆阳区煤矿百日安全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听取了府谷县政府、榆阳区政府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和百日安全大整治督查工作汇报,查看了有关资料,现场检查了府谷县煤化工集团亿隆煤矿、中联煤矿、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杭来湾煤矿、上河等八处煤矿。 通过检查,督查组认为府谷县委、县政府、榆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煤矿百日安全大整治的通知》要求,积极行动、认真部署,府谷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县煤矿企业(项目)火工品审批供应的意见》,采取定点、定量、定人、定时段爆破措施,从严管控火工品;加强对涉嫌超层越界煤矿的打击,先后对11处涉嫌超层越界的煤矿下达了停产通知书。榆阳区政府从煤炭、国土、公安、乡镇等部门抽调干部进驻煤矿,落实24小时盯守责任,严防煤矿事故发生。 同时,督查中也发现了煤矿企业在安全工作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隐患,共查处隐患37条,对府谷县中联煤矿综采工作面巷道未采取支护措施,责令综采工作面停止作业;亿隆煤矿井下运输系统各转载点处均未安设喷雾装置或者降尘器等安全隐患进行了行政处罚。 在府谷县、榆阳区政府督查通报会上,沈少波要求:一是县委、县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各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二是持续做好百日安全大整治和安全大检查工作,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双随机等方式,对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三是严把火工品审批供应关口,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原则上采用综采综掘的生产矿井,一律不予供应火工品。四是加强对停产整顿矿井和长期停产停工矿井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24小时盯守到位。 在督查过程中,府谷县常委副县长惠宽和、榆阳区常委副县长杨文慧及煤炭局、国土局、公安局等有关负责人陪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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