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扬书生:四女孩破坏雕塑,该之过?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12/10 17:13:44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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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一则题目为“四个女孩不顾劝阻破坏雕塑”的消息引来大量网友关注。消息称,在鲁美大连校区,全国九大美院联合举办艺术作品展。展览现场,四名女孩将雕塑中的填充物拽出,“面对制止像没听见一样。”此举刺痛了网友的心。远在重庆的雕塑作者得知此事后,难过的心情溢于言表,毕竟这部作品耗时半年才完成。(12月8日《半岛晨报》) 四名女孩众目睽睽之下公然破坏参展雕塑的行为,着实令人气愤。那么,四女孩破坏雕塑,该之过? 毫无疑问,首先该承担责任的是这四名女孩。报道中称,破坏雕塑的四名女孩年龄在20岁出头,在展会现场兴高采烈。她们喜欢雕塑作品没有错,但欣赏艺术作品,按理只能用眼睛看,不能用手触碰,更不能肆意破坏。四名女孩在破坏雕塑时,曾有人上前制止,但她们“就像没听着一样”仍然我行我素。这就更加令人费解了:她们为什么偏偏对这件雕塑作品下毒手?为什么不达目的不罢休?是有备而来还是一时兴起?她们的行为已经明显超越了道德的底线,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情节较轻的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而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按照《刑法》第275条规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破坏雕塑作品的四名女孩无疑应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笔者以为,作为活动主办方的鲁美大连校区也难辞其咎。 中央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九所美术院校联合主办“千里之行——中国重点美术院校第八届暨2017届毕业生优秀作品展”,作为活动主办方的鲁美大连校区就应当对参展的作品安全负责,特别是这一展会是对外开放的,来观看展品的有的是本校学生,有的是社会人员,主办方理当安排专人在现场巡视,发现对不文明现象及时进行说服教育,对动手触摸和蓄意破坏者及时劝阻和制止。四名女孩在展会现场弄坏展品,拖拽填充物,不可能瞬间完成,整个破坏过程中没有一个学校安保人员出面予以制止,这不是主办方的工作失职又是什么? 也许主办方觉得这些展品不过是九所美院应届毕业生的作品,不是什么中外大师的艺术精品,即便损坏或丢失,也没有多大的损失,但是这些雕塑作品无不倾注了创作者大量的心血,拿那件被破坏的雕塑《我们》来说,仅制作就花掉川美术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小贾半年时间,如果把构思和设计算进去,耗时足足一年。难怪小贾从网上得知自己的参展作品被破坏了,为此心疼了好几天。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被四名女孩破坏的雕塑《我们》,其寓意是在物质富足的时代下,不少人的内心却在远离真实、陷入孤独,社会中有很多人遭受伤害,如何从伤害中走出并治愈,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一部让人们思考伤害的作品反而受到伤害,不知道那四位女孩知道作品寓意后会不会感到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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