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枣矿集团井亭公司工会以“四个必须”确保劳动保护工作取得实在效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12/20 13:47:23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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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了做好年末岁尾的劳动保护工作,近日,山东枣矿集团井亭公司工会以“四个必须”确保劳动保护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放在工会维权工作的首位。当前,一部分工会领导干部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工会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作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首要任务来认识,特别是对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阶段性的特征,及其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思想认识不到位,致使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置。各车间工会工会要以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作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要将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工会维权工作的总体目标,要认识到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既是职工政治权益的维护,也是职工经济权益的维护,同时还是一种人权的综合权益的维护。
必须加强群众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的监督检查作用。实践再次证明,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和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一道,优势互补,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职工现场操作过程中的违章违纪现象,不断规范现场操作行为,是公司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职工代表从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带着感情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与职工群众更容易交流沟通,职工也更愿意接受他们的安全检查行为,使制度化的安全检查注入人性化的群体关怀。因此,必须加强群众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的监督检查作用。只要我们去生产一线真检查,敢说真话,敢于与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依靠职工群众,就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安全生产。
必须健全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机构,充实专兼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一年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机构难以适应形势的要求。为了充分履行《工会法》、《劳动法》、《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赋予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和权力,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必须建立健全和完善劳动保护工作机构,充实必要的专兼职人员,使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保护工作需要。各车间工会应当结合本单位的特点,按照自身劳动安全卫生形势和任务要求,以及人员与承担的职能相适应的原则,配备好必要的专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及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必须建立保安全的长效机制,完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必须从工会领导机关和基层组织两个层次,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力求取得新的进展。各车间工会要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制约机制,定期就公司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进行协商,并抓好落实,要切实发挥职代会保安全的作用,对公司的安全决策、安全投入、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等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监督实施,确保公司劳动保护及职工职业病健康合法权益得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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