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昌明:职工要敢于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12/24 18:16:28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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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矿生产工作当中,人们千方百计抓安全,然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还是屡见不鲜。笔者认为,这除了职工的自主与互助保安意识不强以外,还有与每一个职工是否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有关。 《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工作,撒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工作。”但在实际的生产工作当中,却很少有人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究其原因,一是自己没有充分认识到这种权力的重要性,习惯于听从指挥,指哪打哪的工作态度;二是不想或不敢去正常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领导指挥安排作业时有违反规章制度的地方不敢指出,唯恐得罪领导使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 煤矿井下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大多数都是“三违”行为造成的,而且,有的事故又是集体违章造成的。如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职工敢于出面给予制止,就会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此,职工们在生产工作当中要敢于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对“三违” 行为敢于斗争,从而杜绝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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