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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建: 城市何须对“僵尸汽车”温柔以待

煤炭资讯网 2017/12/6 20:30:04    一事一议


  前段时间,北京天通苑某小区的一个停车场“火”了。据报道,在这个停车场内,停放着近百辆残破的废弃机动车。各种废弃轿车、厢式货车堆放起来,长度约有一两百米。这些车辆的外观全都锈迹斑斑、车窗破损,有的车辆连轮胎都没了,还有的车辆车身被喷上了“高价收车”和“收京牌”等字样,周围居民将这里称为“汽车坟场”。

  现在,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巨大。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04亿辆,其中汽车2.05亿辆。这些车,并非每辆都在路上行驶,占着停车位长期“冬眠”的废弃车辆不仅数量众多,麻烦也不小。从“自行车王国”发展成为汽车大国,现在我们面临的“僵尸汽车成堆”困局,必须面对。

  “僵尸汽车”对城市的影响,大概在于两个层面:一是安全之虞。2015年6月,广西南宁市金湾花城小区一名10岁男孩进入一辆报废车内玩耍,因车内高温中暑身亡。事发后,“僵尸车”问题曾一度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年2月,青海西宁市城东区湟中路夏都之林小区单元楼后一辆停放的轿车突然着火,消防支队接到报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灭火,该车也是一辆停放很久的“僵尸车”。类似案例,并不鲜见。

  二是资源之困。道路资源是有限的,公共停车位也是有限的,占着固定车位的“僵尸车”不仅影响居民出行,更挤占了有限的城市机动车停车位资源。这种行为让没地方停车的司机们非常窝火,据报道,在齐齐哈尔市就发生过一个相关的极端事件:有人把在路边停放了好几年的“僵尸车”一把火给烧了,而且6天烧了8辆。此外,“僵尸车”已经成为城市肌体上的牛皮癣,移不得、动不得,丑兮兮放在那里,影响城市环境和小区颜值。

  问题人人懂,办法个个无。“僵尸车”之所以成为很多城市的历史遗留问题,大概就在于城市治理和物权法定之间的纠结。针对违法“僵尸车”的清理方式倒是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被扣留机动车超时或可拍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亦可依法处理。但问题是,尚无违法事实、又未达强制报废标准的“僵尸车”,大概还是要尊重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种纠结,令城管等部门束手无策。

  眼下而言,清理“僵尸车”,一是难在“僵尸车”的认定,何谓“僵尸车”、谁有权清理、法定清理程序何在,这些前置性问题都要梳理清爽,不然,执法者心里没底,“僵尸车”反倒逍遥自在;二是难在“僵尸车”的治理层级,在“僵尸车”问题上,城市与城市之间各有各的做法,但差别较大,有些治理手法的差距涉嫌法理争议。这个时候,城市“僵尸车”治理恐怕就不适合自说自话了,还须从全国层面拿出统一办法,毕竟它不是一个地方性的小问题。

  “僵尸车”越来越多,城市无须温柔以待。依法治理、完善程序,这个堵心的顽疾才有可能被顺畅解决。(邓海建)



来源:光明网-      编 辑:徐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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