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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监察质量 增强执法效能 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停止一切生产活动进行整顿,应表述为停产整顿” ,“绝对不在弄虚作假,一个错别字‘在’,让整个句子改变原意”、“询问笔录应详细问清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2月13日至20日,黑龙江煤矿安监局巡视员李兴亚率政策法规处、安全监察一处、二处、事故调查处等相关人员对各分局(站)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此次活动旨在贯彻落实《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监察执法质量,增强执法效能,及时发现和纠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执法监督检查,制定了检查方案,在内容上进行了细化,从年度执法计划编制执行情况、闭合执法机制建立、法律法规的正确使用到执法程序等9大项。每到一处,检查人员认真听取2016 年监察执法工作汇报,按比例抽查执法文书案卷、事故调查报告以及行政许可初审情况和制度、文件贯彻落实等情况,并结合实际,提出对今后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李兴亚强调,一要深刻领会省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要反复学习卜庆林局长年初的工作报告,认真分析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保持高压态势,坚定信心,狠抓落实,为新一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作出新贡献。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尤其要在规范执法程序,强化对法条的理解上下功夫。三是要加强考核和培训,通过执法检查评议考核、执法文书评比、开展执法全过程监督,监察执法培训等形式,促进监察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各分局(站)纷纷表示,这次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查的细,查的准。下一步将针对问题举一反三,逐条梳理,认真整改,确保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严谨,公正,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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