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农垦集团原副总经理受贿1460余万 获刑13年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3/1 10:06:35 天下事 | ||
![]() 有些当权者利欲熏心,贪得无厌,但到头来难免“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段话用在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海南省农垦中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少儒身上,十分贴切。 2016年12月5日,黄少儒因犯受贿罪,被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0万元。黄少儒受贿案是由海南省检察院指定三亚市检察院查办的。2014年9月30日,三亚市检察院对黄少儒涉嫌受贿一案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逮捕强制措施。2015年11月12日,此案侦查终结,并向三亚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办案检察官向笔者讲述了黄少儒受贿案的来龙去脉。厚厚的3册卷宗,记载了黄少儒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房地产开发商蔡笃军等3人送的好处费1432余万元及美元3万元的犯罪过程,也揭示了他由正道落入歧途的人生轨迹。 购房装修缺钱,找工程老板解难 早在2002年8月,开发商蔡笃军以中国有色二十三冶海南建筑公司之名承建了海南省海运总公司宝岛花园工程。当时,黄少儒正担任海运总公司副总经理,且负责宝岛花园工程项目。工作上经常打交道,二人关系日渐密切。 案发后,黄少儒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他直言不讳地说:“2002年6月下旬的一天,蔡笃军中标承建海运总公司宝岛花园工程项目并签订施工协议书,当时我任海南省海运总公司副总经理,受公司委托,由我签订合同。在施工期间,蔡笃军经常遇到一些拆迁受阻无法正常施工的问题,每次都是我到现场召开协调各部门关系的现场会,帮助他解决困难,蔡笃军的工程进度很快。同时,工程款的支付也由我分管审核,对此我不拖不卡,及时签字,这一切蔡笃军心知肚明。”(原标题:海南省农垦集团原副总经理黄少儒受贿1460余万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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