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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湖南省政府下发通知,全面部署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 在2月28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杨光荣就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指出要细化责任分工,采取综合措施,督促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李大剑就活动开展作了具体部署;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罗德龙宣读了实施方案。 通知指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时间为2017年—2019年,实现“一年全面推进,两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工作目标。要通过连续三年开展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体系、投入保障体系、培训教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六大体系,确保企业达到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六个目标。 通知指出:2017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建章立制、强化执法和督促落实、总结完善”四个阶段。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通过六项保障措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企业安全责任意识;要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要强化执法,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社会监督;要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通知强调:全省各市州、省直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和调度通报,坚持一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活动开展情况要纳入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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