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领导访谈  论文读书  人物展示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矿业新闻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严查煤矿超能力生产 供应或持续偏紧

煤炭资讯网 2017/3/10 9:31:08    能源新闻

    3月6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严防煤矿超能力生产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详细分析通知精神,可以看出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超产能生产的处罚力度,估计会对煤炭市场供应产生较大影响。

 
  通知指出,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不得向下属煤矿下达超过其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和相关经济指标,要督促下属煤矿严格按照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合理安排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均衡组织生产。
 
  而且,在处罚方面可谓是史上最严。对存在超能力生产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煤矿,在按上限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应责令其停产整顿不少于1个月,并暂扣相关证照;对3个月内发现2次或2次以上存在超能力生产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重拳之下,相信一般煤矿轻易不敢以身试法。
 
  煤矿超能力生产,在行业内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但由于之前的执法力度不严,所以大家都习以为常。近期,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会将超能力生产日常检查、专项监察与近期部署的煤矿全面安全“体检”相结合,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如果国家严查煤矿超能力生产,个人判断其对市场的影响不亚于276个工作日的减量化生产,市场供应可能会持续偏紧。


来源:鄂尔多斯煤炭网      编 辑:木辛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邮箱: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杨建华    编辑:欧阳宏(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胡九潭、孔德金、王金启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