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煤监局突击暗查师宗、罗平、宣威三县(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3/10 14:12:01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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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局主要领导带队,对师宗、罗平、宣威三个县(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暗查暗访。 暗查组采取突击暗查的方式,对三个县(市)的17处煤矿进行了暗查。暗访中发现部分恢复检修煤矿,借检维修之名组织掘进作业;部分批准回撤设备的煤矿,在回撤设备期间违规出煤;部分煤矿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不正常,特员无证上岗,瓦检员入井不携带光学瓦检仪或者光学瓦检仪不完好,职工入井未随身携带自救器;驻矿监管人员不认真履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未严格按照“六定”原则审批停产停建煤矿的入井整改方案。暗查中发现的问题,经曲靖监察分局初步核查,对1处检修期间组织掘进作业、特员无证上岗的煤矿,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46万元;对1处在回撤设备期间违规出煤的煤矿,处罚20.24万元;对1处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严、职工入井未随身携带自救器的煤矿,处罚14万元;对1处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不稳定、现场检查时发现井下设置临时密闭隐瞒事故隐患的煤矿,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罚15万元;其他煤矿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 针对发现的问题,暗查组分别约谈了三个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通报暗查发现问题,并就“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节后复工复产以及煤矿全面安全“体检”等工作提出了六点工作要求:一是突出监管监察工作重点。当前正值全国“两会”,要把监管监察工作重点放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上,切实加大暗查暗访、夜查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二是全面启动煤矿安全“体检”专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和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3月13日前,要组织体检工作组进矿开展工作。要把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和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三是严格复工复产工作程序。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复工复产程序、标准,严格审批,内容要具体化;要严格按照“六定”(定作业地点、定工作内容、定工作量、定组织方式、定工作完成时限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一矿一策”。对没有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标准和审批签字制度的,一律推到重来。四是加强驻矿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和履职考核。要加强驻矿监管人员应知应会培训工作,提高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要研究制定驻矿监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加强监督管理,压实责任,规范履职行为,严防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五是抓好煤矿职工培训工作。煤矿企业在复产复建前,要组织管理人员、特种岗位人员及从业人员认真贯彻学习煤矿复产复建的安全技术措施;新招收的从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应知应会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要按照《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岗、工作到位。六是狠抓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监管监察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暗查、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举一反三,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发送警示信息,编制警示片,强化警示教育;发挥联合执法的作用,坚决打击已经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和非法小窑的非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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