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人员提升系统安全专项检查(安全体检)的紧急通知

煤炭资讯网 2017/3/12 13:48:34    安监动态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人员提升系统安全专项检查(安全体检)的紧急通知

鲁煤监安监函〔2017〕3号

 

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各安全“体检”组:
    为认真吸取黑龙江龙煤集团双鸭山矿业公司东荣二矿副井电缆起火、罐笼坠落事故教训,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电《关于开展地下矿山提升系统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17〕8号)要求,决定对全省所有煤矿人员提升系统开展一次紧急专项检查(即先行开展煤矿人员提升系统专项安全“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专项安全“体检”)时间
    3月10日至3月14日。
    二、检查(专项安全“体检”)范围
    全省所有煤矿人员提升系统(包括立井提升系统和斜井提升系统)。
    三、组织方式
    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机关各处室、各监察分局监察人员和煤矿企业或者专家,按照《山东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方案》中设置的安全“体检”组分工,对照《山东省煤矿人员提升系统安全专项“体检”表》、《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中所涉及的人员提升系统内容,逐个系统全面开展专项安全“体检”,并形成检查报告(格式和要求参照安全“体检”报告)。安全“体检”第二组的煤矿(省煤炭工业局所负责的6处煤矿)由安全“体检”第一组负责检查。各安全“体检”组可再次分组开展工作。
    四、检查(专项安全“体检”)的内容
    一是提升设备是否取得矿用标志,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型设备;二是每次提升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三是防坠器、防过卷、防跑车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四是对提升机、提升装置各部分、提升钢丝绳和安全保护装置、设施是否严格落实班检、日检、周检、月检制度;五是是否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定期进行检测;六是井口及各提升中段的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联锁,安全门的打开与罐笼的位置是否实现闭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七是井筒内使用的玻璃钢等材料是否为阻燃型材料;八是提升机操作人员是否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书;九是过卷、过放距离和缓冲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的内容;十是架空乘人装置否经有相应资质机构进行安全检测检验;十一是井口防灭火是否符合规程规定;十二是规程规定的其他安全检查内容。
    五、有关要求
    (一)全面覆盖,确保效果。各安全“体检”组要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安全“体检”对象的每套人员提升系统全面检查一遍,确保检查效果。
    (二)严格执法,立即整改。各安全“体检”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指令,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提升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隐患没有彻底整改前严禁使用;对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落实检查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检查责任。每个系统检查结束后,检查(安全“体检”)人员要在检查(人员提升系统专项安全“体检”)报告上签字存档备查。凡检查(安全“体检”)不认真,问题及隐患没有发现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四)各煤矿企业在省专项(安全“体检”)检查结束后继续开展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形成专项自检报告, 有关自检表格要由自检人员签字,形成的自检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于2017年3月17日前报对本矿进行检查的检查组,由检查组统一报省安全“体检”办公室。
    (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各安全“体检”组每完成一处煤矿《人员提升系统专项安全“体检”报告》后,要及时发相关监察分局综合室OA邮箱;各监察分局要于3月14日下班前,将检查(安全“体检”)和依法处理的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人邮箱,汇总后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本通知由各分局网站公布并通知辖区煤矿企业抓好落实。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人:
    李国财 电话:0531-85686177,
    传真:0531-85686223,
    邮箱:lgc@sdcoal.gov.cn。



来源:山东煤监局      编 辑:向日葵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