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 专项工作的补充通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3/17 15:09:45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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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市(州)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古叙煤田开发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和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7〕6号)要求和3月14日召开的全国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迅速组织全体监管监察人员再传达再学习,深刻领会国家煤矿安监局在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上的再部署,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和各煤监分局要组建以监管监察人员为主、聘请部分专家参加的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组,明确责任、任务和完成时限,并组织工作组成员针对安全“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学习培训。为做好全面安全“体检”工作做好准备。为确保“体检”工作公正开展,工作组成员要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和各煤监分局务必于3月20日前将工作组组建及任务落实情况报省局“体检”办公室。 三、迅速启动安全“体检”工作。按照煤矿全面“体检”专项工作和煤矿企业安全自检自改工作不分先后、同步进行的要求,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和各煤监分局应于3月下旬开始启动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不得将安全“体检”工作再以任何形式拆分给县区具体执行。安全“体检”工作要优先对灾害严重、系统复杂、管理基础薄弱、事故多发、先复工复产煤矿开展全面安全“体检”,有效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安全“体检”工作要做到图纸资料检查和作业现场检查、井上和井下检查并重,要对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每个煤矿“体检”结束后,要形成专门的“体检”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由参加“体检”的监管监察人员、专家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每个煤矿企业全面“体检”完成和整改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将相关情况数据录入基础数据平台和执法系统。 四、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安全“体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消除;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对安全“体检”执法作出的监管监察指令的落实情况,要进行“回头看”。要通过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实现“三个一批”,即: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在安全保障能力上提高一批;对不符合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隐患、重大灾害,一时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要停产停工一批;对超层越界拒不退回、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资源枯竭、长期停工停产、整改无望等煤矿,要关闭退出一批。同时,要对辖区煤矿进行分类,提出分类处置措施,每个煤矿均要明确一个负责直接监管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分类监管监察机制。 五、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安全“体检”工作进展情况,在每月末将当月情况上报省局安全“体检”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已完成安全“体检”煤矿的《安全体检内容基础表》和《体检报告》。对安全“体检”专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送省局“体检”办公室。省局安全“体检”办公室将适时召开各市州安全“体检”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会商做好我省煤矿安全“体检”工作的新措施、好办法。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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