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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亨:建立责任机制,筑牢环保“高压线”

煤炭资讯网 2017/3/28 8:40:59    一事一议
    尽管有“史上最严环保法”震慑,但记者在基层调研发现,受利益驱使,企业环保数据造假的行为仍旧屡禁不止。不断涌现出来的环保数据造假使数据失真,进而影响环保治理决策,长此以往终究危及环境。相关专家建议,对这类行为要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通过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整治数据造假产业链等手段多管齐下,形成整治合力,真正让环保违法者无处遁形。(新华网,3月27日)

    近年来,全国各地环保风暴风起云涌,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大部份环保不达标的企业都纷纷停业关门,然而,始料未及的是,仍然有一些污染企业一直潜伏在身边,采用数据造假等手段逃脱监察,这给周边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在“经济发展至上”的政绩观影响下,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不仅给地、给钱、给政策,更有甚者还打出了“环境污染免责”、“减免排污费”的旗号。而无论是从机构设置、人事安排,还是经费开支,地级环境保护行政机关需受制于地方政府。面对地方政府千辛万苦招来的企业,明知污染严重,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不敢也不愿有所作为。有的污染企业仗着地方政府撑腰,对环境保护机关的责令停产整顿等意见置若罔闻。笔者认为,治理环境污染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改变官员政绩考核体系,改变经济利益至上的政绩观,真正做到可持续发展。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
 
   其次,建立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环境问责机制,牢固树立地方政府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在一些环境污染事件爆发后,不仅要问责环境保护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更要对地方政府相关人员问责。只有这样,才能使地方政府在发展地方经济的过程中不敢逾环保“红线”。
 
   最后,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让环境保护有法可依。对污染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施以重罚,提高其破坏环境的法律成本。对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存在包庇、隐瞒、渎职的,应严厉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作者:大亨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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