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彭水县煤管局到芦塘煤矿开展停工停产巡查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3/8 12:33:34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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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彭水县煤管局局长曹华东带队到芦塘煤矿开展停工停产巡查工作。 县煤管局对停产期间的安全及复工复产提出五点要求:一要牢记安全,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煤矿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所以煤矿企业务必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要加强监管,驻矿监管人员要认真履职,不得擅自脱岗,切实落实好“三把锁”监管制度;三要严格程序,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9号)规定的复产程序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禁止擅自入井违规作业;四要严格标准,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精心编制各项工作方案,全面排查矿井各个环节存在的隐患,梳理隐患类别,落实治理责任,彻底治理隐患,确保复工复产工作质量;五要加强沟通,企业要将存在的问题汇报主管局,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执行主管局下达的行政指令,确保指令落实到位。 随后,到联合乡富兴煤矿和环石墙煤矿巡查关闭煤矿监管情况,并询问驻矿盯守人员关闭煤矿相关情况,未发现私挖滥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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