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芙蓉新维煤业进一步规范自采物资采购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3/9 9:18:32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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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过程控制,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2月24日,川煤芙蓉新维煤业新修订的《自采物资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为确保物资采购工作有序进行,该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自采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供销部。物资采购要求高效率、高质量、低价格、低成本,采购行为符合程序规定。自采物资严格遵循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的原则;保证审批、采购、审查、验收、付款等职责分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物资采购坚持“五不采购”的工作原则:即无计划(无预算)的不采购,无生产厂、无产地、无品名标识的不采购,名称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的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不采购,未经比质比价的不采购。坚持“五优选”采购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芙蓉公司内部单位、近距离单位优选,质优价低的优选,老供货商优选,直接生产企业(厂家)优选,信誉好的单位优选。
按照规定,物资需求单位每月25日前报次月日常生产、维护所需的物资计划,并标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技术参数等,申报计划经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后,进入采购程序。采购物资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有强制标准的必须达到强制标准要求。采购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物资采购的机会接收供应商的宴请,不准有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发生。物资到矿后,按照验收入库程序进行物资入库验收。
加强采购物资过程监督,该公司明确规定,在物资招标、询比价、商务谈判等一切采购活动中,违反工作程序,违规违纪,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对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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