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关于一季度全市煤矿瓦斯治理有关情况的通报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4/12 22:59:06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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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监察分局(办事处),重庆能源集团及所属矿业(煤电)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继续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坚决防控瓦斯事故,现将2017年一季度全市煤矿瓦斯防治与利用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瓦斯防治指标完成情况及问题 (一)瓦斯事故防控情况。一季度,全市煤矿未发生瓦斯事故,煤矿瓦斯事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但受市场、内外部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影响,瓦斯事故防控难度仍然较大。 (二)瓦斯抽采利用指标完成情况。1-3月,全市煤矿累计瓦斯抽采量1.05亿m3,其中地面固定抽采1.01亿m3、井下移动抽采0.04亿m3;全市瓦斯利用量0.75亿m3,其中工业利用量0.32亿m3、民用量0.43亿m3,综合利用率71.43%,基本完成国家能源局下达的瓦斯抽采利用进度控制指标。 (三)部分矿井瓦斯防治工作仍存在差距。一是落实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仍有差距,全市煤矿瓦斯超限次数仍然较多。二是瓦斯防治关键领域科技创新力度不够,对钻孔施工引起瓦斯超限的防范措施还比较单一,防范效果较差;部分矿井因施钻喷孔等原因,穿层钻孔未能穿透突出煤层,影响瓦斯抽采效果。三是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仍存在差距,因监控系统线路老化、传感器故障等原因造成系统报警较多,风速、粉尘类传感器安装不及时。四是部分矿井采掘部署仍然较为紧张。五是现场瓦斯防治措施不落实,存在施钻点不携带瓦斯检查仪器、实际配风量小于计划配风、调风设施不规范等情况。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切实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7〕16号)文件要求,以实施煤矿全面安全 “体检”工作为契机,深查严处煤矿瓦斯防治大系统、大环节、大隐患,为煤矿瓦斯防治各方面工作“把脉问诊”。一季度已完成7个矿井,1个矿业公司的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 (二)切实防范煤矿超能力生产。在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实事求是、企业负责”原则的基础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规定,有序组织实施了煤矿通风系统及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基础工作,切实防范超通风、抽采能力生产。 (三)切实推进瓦斯防治专项检查。按照两局《关于印发2017年5项专项监察监管方案的通知》(煤煤发〔2017〕52号)要求,于2017年3月份开始组织开展了煤矿瓦斯防治专项监察监管,并按计划分别进行自查整改和检查督查工作,对落实瓦斯防治制度、矿井瓦斯抽掘采平衡、瓦斯等级鉴定、防突规定、安全监控、采空区密闭、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等8个方面进行了重点督促。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加强瓦斯防治队伍建设。矿井必须制定专业化队伍管理办法,确保制度、机构、人员、资金、培训“五落实”;瓦斯矿井必须建立通风瓦斯检查、安全监控专业化队伍;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通风瓦斯检查、安全监控、瓦斯抽采专业化队伍;突出矿井必须建立通风瓦斯检查、安全监控、瓦斯抽采、石门揭煤、指标检测专业化队伍。二是严格岗位责任落实,认真确立瓦斯防治权力运行机制、责任落实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双向激励机制。三是确保瓦斯防治资金投入。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工程投入,煤炭安全费用中用于瓦斯防治工作的比例应当严格保证。 (二)全面实现瓦斯零超限。一是坚持部署优先、抽采先行,按要求编制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采掘部署检查。二是按规定开展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工作,防止超能力生产。三是坚持区域措施优先,强制开采保护层,规范防突管理,重点引导不具备瓦斯事故防控能力和灾害严重突出矿井有序退出。四是严格现场管控,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超限原因分析、通风瓦斯分析、超限停产整改、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 (三)强化瓦斯治理基础工作。一是以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载体,着力构建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确保“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二是加强瓦斯地质工作管理,认真考察、测定瓦斯防治基础数据,及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图有关数据信息。 (四)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一是以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为契机,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瓦斯事故多发、瓦斯隐患突出的产煤区县和矿井实施重点监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局部通风管理、安全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做到紧盯不放,持续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对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范围、证照超期生产的,要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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