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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煤广能公司绿水洞矿对“三违”及安全事故追查处理进行规定

煤炭资讯网 2017/4/15 10:44:25    安全专题
   【本网讯】为了规范对“三违”行为及安全事故追查处理,达到惩处和教育的目的,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对“三违”及安全事故追查处理进行了规定。

    该矿对一般“三违”行为和严重“三违”行为进行了详细界定,对非伤亡事故和伤害事故进行了分类。该矿规定,一般性“三违”、轻伤事故以及三级非伤亡事故由主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追查处理;严重 “三违”、重伤事故及一、二级非伤亡事故由主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追查处理;瓦斯燃烧、煤与瓦斯突出、瓦斯“二级”报警等属“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追查处理;严重顶板事故由生产副矿长组织追查处理;重伤以上事故由矿长(或安全副矿长)组织相关人员配合上级进行调查。该矿要求安监处、工会必须参加 “三违”及安全事故的追查处理,要求工会、纪委必须参加严重 “三违”、重伤事故及一、二级非伤亡事故和重伤以上事故的追查处理,并全过程监督。
 
    同时,该矿要求所有“三违”人员必须停工由安监处指定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带队接受培训和帮教。一般“三违”停工时间不得低于3天,严重“三违”、集体违章停工时间不得低于5天,违章人员经过帮教、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安监处开具复工通知单后才能恢复上班。要求各单位要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促使职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本网通讯员:邓杨柳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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