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南建工爆破分公司加大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5/10 16:07:26 矿建勘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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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川南建工爆破分公司为认真贯彻执行川煤安【2017】27号文件,《关于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了以爆破分公司经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了爆炸物品贮存、运输设施。二是落实设施管理制度。各项目部、库房,必须严格按照爆炸物品库的建设标准对现有的硬件设施(人防、物防、技防,防雷、防静电等)进行梳理、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了整改,保证了设施设备的完好。三是健全了流通管理制度。井下运送爆炸物品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严禁在交接班期间和人员上下井期间运送爆炸物品,严禁使用非专用运输工具运送爆炸物品。四是严格库房管理制度。爆炸物品库房必须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的发放、做到班清、日结,账、卡、物、票“四对口”,对变质和失效的爆炸物品应严格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销毁处理。五是加强使用管理制度。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爆破作业,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对当班剩余的炸药、电雷管,必须由专职放炮员全部退回炸药库,严禁寄存或乱扔乱放,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案件发生。五是强化危险物品的管理。各项目部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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