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首部煤炭清洁利用地方法规在淄博市诞生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5/2 9:57:21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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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煤炭局召开《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据了解,2017年5月1日起《条例》将正式施行,通过对煤炭生产、加工、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严格管控,最大限度的减少煤炭利用对环境的影响。据悉,这是全国首部针对煤炭清洁利用出台的地方性法规。 煤炭质量 我市将出台煤炭质量要求 我市煤炭燃用总量大、密度高,为有效控制燃煤污染程度,需要制定更为严格的煤炭质量要求。为此,《条例》第十条规定:“市煤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规定的煤炭质量标准以及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需要,会同经济和信息化、质监、环保等部门拟定本市煤炭质量要求,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第十一条规定:“在本市销售的煤炭、煤炭燃用单位燃用的煤炭,应当符合本市煤炭质量要求的相应规定。” 对违反第十一条规定,销售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煤炭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其煤炭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煤炭燃用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煤炭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为加强对煤炭质量的监管,条例还对煤炭质量检验检测的主体、范围和方式作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煤炭管理部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定期对煤炭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燃用单位等的煤炭质量实施随机抽样检测。”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力争3年内控制在2000万吨之内 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年初提出,力争三年内把我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之内,压减的时间紧、任务重。 为此,《条例》对建立燃煤总量减量等量替代机制、从严控制燃煤项目作出了具体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本市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本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建立燃煤总量减量、等量替代机制,逐步削减本行政区域燃煤消费总量。” 煤炭禁燃区 我市煤炭禁燃区范围将逐步扩大 城市大气污染程度与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有着直接的关系。为此,《条例》对禁燃区的划定主体、范围和禁止性行为作了相应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建设的需要划定本行政区域的煤炭禁燃区,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煤炭禁燃区范围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扩大。在煤炭禁燃区内,禁止销售和燃用煤炭;禁止新建、扩建燃用煤炭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燃煤 民用清洁煤炭替代散煤 燃煤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渠道。为此,《条例》对燃用单位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装置,采取技改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作了具体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煤炭燃用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不得超标准、超总量排放污染物。” 关于散煤治理,散煤主要是指餐饮、生活直燃煤小锅炉、家庭生活用煤等民用煤。散煤燃用,属于低空排放,无任何治理措施,对大气污染较重,特别是对雾霾的形成作用较大。因此,民用清洁煤炭替代散煤,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环保炉灶,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 为此,《条例》对清洁煤炭、新型节能环保炉灶的推广使用作了具体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制定奖励或者补贴政策,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等民用清洁煤炭和节能环保炉(灶),推进其他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生活源直燃煤小锅炉应当在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无法替代的,应当关停。” 储煤场 六大区域禁止建设经营性储煤场 为了减轻煤尘对特定区域的危害,《条例》规定在特定区域内不得建设经营性煤场,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在以下区域内规划和建设经营性储煤场:(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二)集中住宅区;(三)煤炭禁燃区;(四)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周边一千米以内;(五)出、入境河流两侧一千米以内;(六)水库防洪水位线以外二千米以内。” 《条例》对储煤场建设的具体标准作了严格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储煤场内的煤炭储存区应当密闭。确实不具备密闭条件的,应当设置不低于煤堆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覆盖煤堆。储煤场的密闭储存区建设以及内部防尘和防爆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关于储煤场防尘、抑尘设施的配套建设,《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储煤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配套建设相关设施:(一)在储存区、装卸点和转载点等位置设置满足防尘需要的喷淋设施;(二)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三)在装卸点、出入口等位置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储煤场的煤炭储存区不具备密闭条件的,还应当设置雾炮车等高效降尘抑尘设施。 对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设施,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煤炭经营者如果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可以有效防止储煤场煤尘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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