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煤监局 自治区煤管局组织召开乌苏红山西煤矿“5·14”事故约谈会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5/25 14:04:55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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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上午,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管局针对2017年全疆发生的第一起煤矿事故,组织召开了乌苏市新疆中富矿业有限公司红山西煤矿“5·14”事故约谈会。
会议听取了乌苏市新疆中富矿业红山西煤矿上级公司奎屯天北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锦恒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煤矿建设方河南富昌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驻红山西煤矿项目部“5·14”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吸取的教训和防范措施的汇报;塔城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和乌苏市人民政府及乌苏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分别对“5·14”事故发生所存在的监管不足和企业存在的拒不执行监察监管指令的情况进行了分析;新疆煤监局、自治区煤管局有关处室分别针对“5·14”事故发生企业在安全意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新疆煤监局、自治区煤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军从三个方面重点做了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反思、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认识清楚真正的“红线意识”;二是深刻分析事故原因,企业要做到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三是严格查处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强化问题整改。 新疆煤监局、自治区煤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安全监察处、事故调查处、人事培训处、纪检室、行业管理处、规划发展处、安全监管处、北疆监察分局、塔城煤炭局、乌苏市人民政府、乌苏市煤炭局、锦恒能源公司、奎屯北山矿业公司、红山西煤矿、中富建设公司红山西项目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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