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诉状搞垮自己经销商 证明更使得汾酒股份陷两难——山西汾酒股份疑报表虚假 | |||
煤炭资讯网 | 2017/5/27 7:37:42 天下事 | ||
一个注册资金50万元的以经销汾酒为主的贸易公司,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山西“汾酒假酒案”发生前后,汾酒的销售量在辖区做的是风生水起,销售量位列全省前茅。挺过汾酒假酒案风波之后,作为上市公司的汾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一纸诉状将该经销商告上法庭,并采取了诉前保全措施。迫于无奈,经销商在法院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书,最终进入执行程序。至此,这个以50万元注册、年销售额数千万的经销汾酒的贸易公司便陷入危机最终歇业。 2006年六月,汾酒股份有限公司又向执行法院出具了一份证明,其内容为:我公司已经于1999年6月25日收到该销售公司货款,计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截止到现在天宝公司不欠我公司货款,我公司也不欠天宝公司任何款项。特此说明。并加盖有山西杏花村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就是这明明确确的一张证明,道出了汾酒股份昧着良心坑害经销商。也是这一纸证明,说出了汾酒股份以莫须有的方式,侵害经销商的合法权益。笔者查阅汾酒股份1999年度财务报表,在应收账款中,未发现该经销商欠汾酒股份一百余万元的货款。是汾酒股份上市公司的年度报表不真实?还是汾酒股份恶意损害经销商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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