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果:莫让责任沦为空谈 | |||
煤炭资讯网 | 2017/6/1 10:22:20 一事一议 | ||
生命的逝去源于责任的缺失,安全工作,最怕的就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现场责任落实不力,不能把安全工作停留在纸上、墙上,而要落实在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2017年5月22日23时40分许,位于太原市清徐县的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11人被困井下,经过两天的全力营救,在5人成功获救的同时,6条鲜活的生命,却永远离开了世界,给企业和家人留下了永远无法磨灭的伤痛,也让作为旁观者的我们觉得触目惊心。
那逝去的六条生命,似乎无时无刻不在向我们叩问:为什么国家对于安全工作的要求越来越细,监管措施越来越严,仍然还会有事故发生?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在全国开展第16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重点强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似乎给我们带来了答案。
结合5月22日东于煤矿的事故来看: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东于煤矿是由三个规模较小的煤矿兼并重组而成,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资料不全,瓦斯灾害重,采空区积水威胁大,曾因安全事故频发而长期停工。安全隐患不可谓不多,安全风险不可谓不大,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却未能落实在实处,将地质的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不力放在一起,事故的发生似乎在意外中有了必然。
搞好安全生产,主体在企业,责任在“一把手”。即使上级对于安全工作要求再严,制定的规章制度再严谨,也不能忽视企业这个生产主体,不能忽视由于企业“一把手”的思想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力所带来的巨大风险。也就是说,企业能不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制度上、管理上、保障上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企业厂、矿“一把手”、科队“一把手”、班组“一把手”能不能真正落实自身和现场的安全管理职责,对于安全事故的有效预防和安全事故发生频率的降低至关重要。
因此,企业只有责无旁贷地扛起自身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的各级“一把手”只有在思想上重视、责任上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标本兼治、源头管控,把责任落实到现场,落实到细节,才能有效控制风险,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才能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为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基础。
莫让责任沦为空谈,莫让伤痛持续不断,安全生产事关人命,事关大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丝毫不能懈怠,只有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安全生产全过程,体现在企业各级“一把手”的具体行动上,时刻落实责任,为员工撑起安全保护伞,才能让事故少发生,不发生,让类似522事故的悲剧彻底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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