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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洪举:追责最忙“神医”更要惩戒始作俑者

煤炭资讯网 2017/6/24 10:42:56    一事一议

  在祖传苗医传人、北大专家、养生保健专家、御医世家传人兼风湿病专家、祖传老中医、蒙医第五代传人等多重身份中变换,3年内做过9种药品和保健品广告。近日,“知名假药广告表演艺术家”刘洪滨火遍网络。而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北京大学等均称查无此人。此事曝光后,网友们指出,像她一样的表演艺术家至少还有三个,这四人堪称虚假医药广告圈的四大神医。(6月22日,红星新闻)

  明明不是什么专家或神医,却不断变换各种身份,冒充各种领域专家,以电视访谈的方式信口开河,胡编乱造地向不知情的消费者推荐假冒伪劣药品、保健品。让很多对电视台及访谈节目非常信任的中老年群体上当受骗。可以说,这些“神医”的行为相当卑劣,但其背后的广告主、经营者、发布者等推手更该严惩,方能做到源头治理,让各大“神医”销声匿迹。

  根据广告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电视台等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健食品广告。药品、保健品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不得利用代言人作推荐或证明。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应由相关部门先行审查,否则不得发布。

  由此可见,这些“神医”及相关电视广告“罪行累累”,触及了广告法的全部红线。但要说这些“神医”有多么神通广大,以致能在全国多个省份的电视台表演“访谈节目”,恐怕稍有常识者都不会相信。从报道可知,很多中介公司或者电视购物公司,与地方电视台签订协议。然后再雇佣“神医”、主持人、话务员,相互配合表演,对一些假冒药品、保健品进行吹嘘、包装、宣传、推销。这一过程中,甚至连客串健康顾问的话务员连公司卖的“具体是什么产品自己也不清楚”。

  也就是说,那些“神医”和其他演员不过是提线木偶,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才是最关键的“导演”和元凶。见钱眼开的地方电视台则充当着帮凶角色,为其提供骗人舞台。具体而言,关于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的规定,关于该产品是否取得批号,广告主、经营者不可能不清楚。那么,广告主或经营者就是明知故犯,其行为不仅是虚假广告那么简单,更可能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而没有审查相关资质或者对违规广告视而不见的电视台,无疑充当着帮凶角色。

  按照相关规定,对此类行为,监管部门可对广告主、发布者、经营者处以最高200万元罚款。而且,造成消费者损害的,这些行为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进一步而言,这种赤裸裸地假到不能再假的广告难道不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诈骗吗?要知道,这种经过策划、包装,“演员”角色齐全的“访谈节目”与猖獗的电信诈骗套路何其相似。

  监管部门不能再选择性失明,对招摇过市的“神医”和虚假广告漠视不管,任其行骗。既要追责“神医”,更要深挖其背后的广告主、经营者和发布者,追究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还应构建信息共享的黑名单体系和协同配合机制,让违法者一处受罚,处处受限,避免再次出现一人身兼9个“专家”在各个电视台客串的乱象。这样才能净化市场环境,让消费者在真实的信息中独立自主判断产品优劣,不被虚假广告所迷惑。



来源:光明时评      编 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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