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6/6 12:09:58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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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福建煤监局联合省安监局、经信委下发明电,对进一步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切实提高水害防治工作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开展全面安全“体检”为抓手,督促煤矿企业切实把水害防治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要全面排查,坚决落实水害防治措施。各煤矿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总局、省安委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汛期特点和实际,组织技术力量对矿区内水害因素进行再调查、再核实、再论证、再治理,及时将调查核实出积水区、可疑区和异常区标注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件上,并强化预警预报和应急值守等工作。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产(建)并按照“五落实”要求对水害进行治理。 三要突出重点,认真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各产煤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全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针对雷雨台风、汛期雨季等实际情况,突出重点矿区和重点企业,突出老窑水、岩溶水等水害防治等重点内容,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水害防治各项措施。在检查中,凡发现煤矿未按要求对矿区水害因素进行再调查、再核实、再论证、再治理,未按规定委托资质部门开展矿区水害调查并经核实论证,未落实水害防治“三项制度”以及采掘作业规程没有水害专项技术论证等违规情形的,必须立即责令停产(建)并立案查处。对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以及拒不执行停产(建)指令的,必须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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