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扎实做好评选推荐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6/7 11:19:51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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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评选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专题研究、扎实做好陕西省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成立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陕西省评选推荐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是认真安排部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并强调评选表彰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全国煤炭系统的一件大事,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炭工业的重视和对煤炭系统干部职工的关怀,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力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三是评选名额向基层倾斜。评选推荐工作要向基层、生产一线、艰苦岗位、艰苦地区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倾斜。按照区队(车间)评选比例不应低于先进集体总数的50%、一线职工评选比例不低于劳动模范总数的50%、企业负责人评选比例控制在10%以内原则比例进行控制,其中县处级人员不超过评比总数的20%。
四是严格评选工作程序。各单位要在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严格审核把关,推荐对象须在本单位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是严肃评选工作纪律。明确评选工作责任,“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严格杜绝带“病”推荐。对未按照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对推荐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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