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部门联合出台激励政策 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7/10 6:30:05 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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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赵安童)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五项激励政策:一是在全国性或区域性调整、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时,一级标准化煤矿原则上不纳入减量化生产煤矿范围;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一级、二级标准化煤矿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二是优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增时,一级标准化煤矿的产能置换比率不低于核增产能的100%。三是停产煤矿复产验收时,优先对二级及以上标准化煤矿进行验收。四是二级及以上标准化煤矿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五是国家煤矿安监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定期向银行、证券、保险等主管部门通报一级标准化煤矿名单,作为煤矿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辖区各个等级的达标煤矿进行抽查,发现不再具备达标条件的,要及时降低或撤销其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国家煤矿安监局将组织专业化的考核队伍,对申报一级标准化的煤矿开展全覆盖式的检查考核,2017年6月起,开始受理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考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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