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煤集团达竹公司石板厂组织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签字背书”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7/16 12:21:49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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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洁宣传教育活动。川煤集团达竹公司积极组织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签字背书” 。 “签字背书”主要包括谈心谈话和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一是工厂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系统(部门)正副科级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廉洁谈心谈话。谈话前由厂纪委根据业务工作内容开出包括有中国共产党 《党章》 《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 《廉洁自律准则》 《纪律处分条例》 《党内监督条例》 《巡视工作条例》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遵守《廉洁自律准则》 《纪律处分条例》 《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 《党内监督条例》 《巡视工作条例》 《问责条例》等等党规党纪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情况;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意见》情况;贯彻执行和遵守集团公司十五条纪律规定的情况;通报被谈话人安全责任考核和安全值班、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工作态度和责任考核、党委年度干部考核、职代会测评等情况;针对所在单位今年完善和落实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提要求;家庭成员配合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要求的情况;征求个人对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或意见等九项“清单” 。班子成员对自己所辖的正副科级进行谈话,分别做好谈话记录。谈话人和被谈话人必须在谈话记录上签字确认。二是全厂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必须在谈话后,按照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川煤集团、达竹公司以及本厂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行为规范、廉洁从业;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达竹公司以及本厂关于改进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断转变作风,高标准为企业服务,为员工服务;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损害企业利益;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和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严格遵守企业经营管理和招投标纪律,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实事求是,不在经营活动和企业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侵害企业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利用企业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所接触或知悉的公司以及本厂商业秘密和承诺接受组织和广大员工监督等方面签订廉洁从业廉洁承诺书。 谈心谈话记录和廉洁从业承诺书必须交由纪委统一保存备查。领导班子成员签订的廉洁承诺书报送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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