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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凌晨,山西吕梁柳林县鑫飞毛家庄煤业发生一起井下机械事故,一人死亡

煤炭资讯网 2017/7/20 19:42:42    事故快报


近日,本网接到群众举报2017年7月6日凌晨,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鑫飞毛家庄煤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遇难者张金平遗像

7月13号,本网记者赶往鑫飞毛家庄煤矿了解事实情况。经实地调查,柳林县鑫飞毛家庄煤矿7月6日凌晨,井下确实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回采机械把人夹死,遇难者叫张金平,是柳林县贾家沟乡梁家渠村人。

遇难者系柳林县贾家沟乡梁家渠村人

本网记者又赶到梁家渠村,了解到死者张金平,今年54岁,身份证号:1423271964****247X。他的妻子叫高*平,今年52岁,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张*亮今年31岁,二儿子张*亮29岁,三儿子张*亮27岁。知情人反映,事故发生后,矿方没有按程序上报,而是选择瞒报,与死者家属私下协商达成一致,以高额赔偿让死者家属封口,7月9日才把死者入土为安。


遇难者张金平的家

13日下午记者通过柳林县新闻办到柳林县煤炭工业局了解情况,到办公室见到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局里没有接到相关事故的上报,但又其它记者也举报过此事故,现在正在调查中,记者要见局长时,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杜局长外出不在,他给我们提供了杜*彬局长的手机号,让我们和局长电话联系,记者随即拨打局长手机,可对方语音提示你拨打的电话是空号,联系办公室主任时,主任说他什么也不知道,要了解什么事必须要找局长了解!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天”矿方刻意隐瞒,推卸责任,逃避处罚,究竟背后谁在指使,让其胆大妄为,对媒体的监督不屑一顾?有知情人称,一旦上报事故,那肯定要追究责任人啊,领导也会被问责,估计维护煤矿的权益就是瞒报事故的直接原因。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的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网通讯员:新汶      编 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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