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煤监局“四个强化”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察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7/21 11:19:24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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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察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山东煤监局采取“四个强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察,不断推动辖区煤矿企业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一是强化思想统一,突出认识摆位。深刻认识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落实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察机制,分局明确一名处级领导负责“一体化”监察工作,成立职业卫生监察专业组,最大限度凝聚合力,做到了煤矿安全与职业卫生监察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进“一体化”监察深入开展。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监察。分局持续强化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监察,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引发职业病的煤矿,结合责任监察,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强化作业场所监察,突出粉尘、高温热害、化学毒物等职业病危害防治监察重点,督促煤矿落实防治措施,凡是采掘作业地点和硐室综合防尘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凡是采煤机、掘进机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设备使用;四是强化职业健康监护监察,凡是弄虚作假隐瞒职业病真实情况、职业健康档案造假的,一律依法依规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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