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全面部署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7/26 10:22:19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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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制定了《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及时启动了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以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联合惩戒和曝光一批失信煤矿,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狠抓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积极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有效防控煤矿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明确工作对象。全市所有煤矿以及上一级公司,其中煤矿包括安全“体检”的正常生产煤矿,正常建设煤矿,责令停产停建整改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列入关闭计划尚未关闭到位的煤矿。 三是明确检查重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78号)附件一中煤矿部分所列的11项检查内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7〕11号)规定的各类煤矿检查内容、《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7〕6号)规定的煤矿自检内容、国务院安委会第六巡查组巡查、国家煤矿安监局明查暗访以及市各级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督查、明查暗访所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 四是明确时间安排。分为全面部署,自查自改;检查督查,严格执法;持续深化,巩固提高等3个阶段。 五是明确工作任务。煤矿企业对照“煤安监监察〔2017〕6号”明确的《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进行再检查、再整改,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7〕12号)要求,全面推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监管监察部门对照检查内容对煤矿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督查和暗查暗访,全面检查煤矿自检和“体检”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和行政处罚力度,对新增复产复工未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进行全面安全“体检”的煤矿,及时开展补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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