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乾 羽:徐峥被曝打女记者,如何正确“围观”?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7/31 10:58:06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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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女记者 近日,网上曝出徐峥殴打跟拍的某工作室女摄影师,致对方面部受伤。29日,徐峥正面回应此事,表示道歉。他说,作为公众人物,不明来由的刻意跟踪和偷拍让他心生恐惧,“我承认在某些瞬间确实有激动的情绪,我想这应该是源于我长期以来对类似事件的厌恶感,而并非针对某一个人。但是在此我对自己的莽撞再次表示道歉。”(7月30日楚天都市报) 徐峥是国内知名的演员、导演,有观众缘,也有票房号召力。尽管,曾被捕风捉影地传过一些绯闻,但总体而言,还是人民群众所喜爱的“电影艺术家”。卓伟的风行工作室总是曝光明星的猛料,人们习惯于把他手下的记者称之为“狗仔队”,但对于他们的爆料却也总是津津乐道。谁叫名人的隐私,是公众的饭后甜点呢!所以,当徐峥暴打风行工作室女记者的新闻曝出后——我们暂且把跟拍者叫做记者,舆论一时有点拿不准主意,甚至一些人还觉得打人打对了——风行工作室可是触犯了娱乐圈众怒的。 徐峥 人们在判断是非时,容易掺杂自己的好恶,一个原本就欣赏徐峥的人,和一个原本就喜欢卓伟的人,他们在这一事件的判断上,可能得出不同结论。这很正常。当然,判断可以多元,讨论可以开放,但是在围观“明星打记者”事件时,还是应该坚持一些底线,厘清一些边界:明星的隐私是否要尊重?明星是否有打人的权利?如果不厘清这两个问题的边界,公共事件的讨论就会陷入情绪化的站队之中。 首先,明星的隐私是否要尊重?明星也是普通人,他们的隐私需要尊重,他们的隐私权需要保护。只不过,与普通人相比,他们还是公众人物,他们的名气来自于公众的关注,他们的某些隐私可能与公共利益相关。比如,一个担任禁毒宣传大使的明星,其吸毒的秘密还是不是被保护的隐私?一个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其出轨的丑闻还是不是不能曝光的隐私?既然,明星从公众的关注那里,以他们完美的公众形象获得了名和利,他们的隐私权就应该部分让渡,他们就应该习惯和接受镁光灯的闪耀与监督。至于,哪些隐私权应该让渡,其决定因素就是公共利益。记者要尊重明星的基本隐私,要有能力判断明星的哪些隐私与公共利益相关。这是记者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徐州发长文回应此事 其次,明星是否有打人的权利?没有人有打人的特权,这是个常识。但问题的复杂在于,人总是生活在具体情境中,人会有愤怒的时候,所以有时一冲动就可能会打人。明星当然也是如此。与普通人相比,他们的压力更大,他们的脾气也可能更大,在面对记者尤其是“狗仔队”的跟踪时,他们更容易失去理智。对于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但不该喝彩,因为基本的是非标准不能模糊——即使被激怒也不该动手打人,特别是被打的还是女性。如果实在不能接受被跟踪,直接报警便是。尽管这样的做法不能泄愤,但至少维护了名人的公众形象,也保护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一言不合就理直气壮地开撕、开打,其结果只能是暴戾之气弥漫。 有时,“明星打记者”就是瞬间冲突和冲动的结果。对于这样的事件,一方面,要一五一十地交代事情的原委,这有助于人们了解事情的真相,以防止被误导,作出错误判断;另一方面,要坚持清晰的判断标准,要有清楚的边界意识,在具体的特殊的情境中,明确边界在哪里,哪些行为是能够接受的,哪些行为越过了边界需要谴责。只有充分掌握了事实,并厘清事情的边界,人们才会在复杂问题面前不纠结、不矛盾、不反常。 具体到“明星打记者”问题上,错就是错,非就是非,不必因为名人和记者的身份而陷入判断纠结,也不该因为某些行为的恶劣、普遍便推崇以暴制暴,在信奉法治和文明的社会,每个人都该有清晰的边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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