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八项措施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7/6 13:12:52 安监动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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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召开汛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胡亚枫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责任,采取八项措施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加强矿山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周边山体稳定性及排洪设施等的巡查检查,严防洪水倒灌、淹井透水、溃坝漫堤事故。特别是要根据夏季规律特点,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二要结合季节特点,监督指导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做好夏季“四防”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三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检查,对存在暴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营地、工棚、仓库,要提前防范,必要时要撤离人员。四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公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临水临崖路段、重点水域、重点航线、重点渡口和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监管部位,不能保证通行通航安全的,要采取禁行禁航等管制措施。五要结合我省夏季旅游旺季特点,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排查监测,存在重大风险的区域和设施项目要及时封闭和停止运营。六要针对高速铁路、城市地铁建设加快推进的实际,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设施、重点项目的安全检查,提前制定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的要采取停工、撤人等必要安全措施。七要加强地下商场、人防工程、渣土垃圾受纳场、油气管道等重点场所、重点设施的监测和巡查,防止因管理不到位引发事故。八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气象、水利、安监、国土、海事、公路、铁路、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信息通畅、对称,严防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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