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蔚州公司立足“四个经常”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 |||
煤炭资讯网 | 2017/8/18 9:53:20 经验交流 | ||
【本网讯】按照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判断、新要求,开滦集团蔚州公司党委、纪委结合自身实际,精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立足“四个经常”,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体现了严管厚爱、抓早抓小、防治结合的总原则,为公司振兴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经常预测,超前防范。根据内外部形势,动态预测不同时期党员干部容易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超前立规矩、明纪律、发信号,前置监督执纪关口。针对蔚州公司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通过分析、把握去产能期间的易发、多发问题,研究出台、这期间必须遵守的“五带头、五不准”纪律规矩,提前为各级领导班子、广大党员干部打好 “预防针”。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在减人提效等重点难点工作推进前,均加强预测,提前树立规矩、强调纪律、发出信号,使相关人员先把廉洁从业的弦绷起来。
二是经常提醒,防患未然。把提示提醒、批评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方面,发挥普遍性教育大而广的作用。通过两个责任谈话、廉政承诺、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方式持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遵规守纪意识。另一方面,发挥针对性教育小而精的优势。对诫勉谈话、纪委约谈、谈话函询等制度进行了系统疏理,明确了标准、责任、权限、流程,根据不同人员的不同情况、不同特点分类施治,强化效果。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将廉政教育融入日常管理,发现管理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不正确的思想、言行的,采取谈心交流、书面检查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实现了提示提醒教育的常态化。
三是经常查纠,盯紧“小节”。进一步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发挥监督合力,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的存在。通过总结分析员工队伍现状,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12个“小节”、“小事”上,把违反请销假规定、泄露未公开事项、生活铺张浪费等纳入监督视野,要求主责部门每月一查、随机抽查,检查有痕迹,问题有反馈,并对问题及时予以处理或督促整改,避免了问题的滋长蔓延。
四是经常执纪,规范查处。转变政绩观,紧抓“轻违纪”,盯住“微腐败”。着力发挥“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个举报平台作用,通过舆情监督、监督工作联席会等渠道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坚持“查案办案全公司一盘棋”,突出快查快结,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坚持质量为本,深入学习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实务》以及中央纪委新下发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从蔚州公司的角度,理顺了开展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纪律审查、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标准、方法及注意事项,做到了珍视线索、量纪科学、执纪规范。通过常执纪、严执纪强化警示震慑力,起到了“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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