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介石为何秘密给胡适送钱?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9/23 16:52:33 天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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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曾有“旅澳学者”张鹤慈者,于媒体刊文,“爆料”称:“从台湾解密的档案,就蒋介石和俞国华的密电”,可以查实,1951-1955年期间,蒋介石先后秘密给了胡适9次钱,“每次是5000美金,共有4.5万美金。” 作者据此,结合其“分析”——“从蒋介石给胡适钱的时间看,蒋介石想要胡适为他做什么,和胡适为蒋介石做了什么”——得出结论,认为“胡适不只是蒋介石的御用文人,而且是蒋介石的雇佣打手”。① 这种指控,不可谓不严厉。其所涉关键问题有二:
试分别言之。 一、胡适究竟有没有拿钱? 据陈红民教授2011年披露, 台北“国史馆”所藏“蒋中正总统档案·文物” 中,确有一组1950年代蒋介石与俞国华之间的电报,涉及到对胡适的秘密资助,共九次,每次金额为五千美元。具体电报内容如下:
上述史料,能够证明,蒋介石方面,确曾多次向胡适馈赠美金。但胡适是否接受了这些馈赠,蒋介石、胡适、以及作为中间人的俞国华,均未留下明确材料,故只能进行推测。 陈红民教授的结论是:
台湾学者任育德,也依常理推断,认为:
台湾“中研院”近史所所长黄克武则认为:
二、胡适该不该拿这些钱? 笔者也倾向于认为胡适至少接纳了蒋介石赠送的部分礼金。理由如下: 其一,1951-1955年期间,胡适在美国,就收入与支出而言,确实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只有1950年7月-1952年6月,有正式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年薪5200美元,按胡适自己的详细计算,每年生活费至少需要6600美元。胡适还患有心脏病,医疗费用也是个沉重负担。⑥且据曾在胡适身边工作的杨树人回忆,1949年赴美前夕,胡适曾对他感叹,“我在美国,两人(胡适与太太)要用×百元……我的一点小储蓄都用完了”。若无蒋的资助,胡适恐难弥补上述亏空。 其二,胡适赴美,乃是应蒋介石之要求。蒋、胡在大陆最后一次晤面时,蒋明确要胡适去美国,“我不要你做大使,也不要你负什么使命,……我止要你出去看看。”胡适抵美后,蒋随即致电,希望其利用在野身份与个人声望,“协助少川大使(顾维钧)”,向美国争取“精神与道义之声援”。1952年8月,胡适的图书馆工作合约期满,英国牛津大学有意聘请其为东方哲学与宗教讲座教授。胡本已回信表示接受,但考虑到来美始末,又转请叶公超、王世杰等与蒋商量,蒋表示不妥,胡遂婉拒了牛津的邀约。此后直至1958年回台,胡适始终没有正式的工作。 换言之,胡适在美流亡,其本质,乃是为国民政府充当不是大使的“大使”,其生活困境亦由此而来。于情于理,蒋介石都应该对其进行资助;于情于理,胡适也都可以坦然接受。惟此种内因,不可对外解释——否则即损害了“精神与道义之声援”的争取——故无论胡、蒋,生前皆对上述金钱往来,讳莫如深(其他如蒋资助钱穆建造住宅,则系公开性质)。⑦ 1955年,俞国华自美返台任职,档案中即难寻针对胡适的赠款电报,但资助可能还在继续,只不过蒋介石已不必再通过电报指示俞国华办理。如1957年3月31日,蒋曾致电“驻美大使”董显光,询问“胡适之先生出院后体力已复元否?……其医院经费想已代付,其数几何?盼示。”⑧ 赠款中断,应是在1958年胡适返回台湾,出任“中研院”院长之后。回台前,胡适曾致信史语所所长李济,希望由自己出钱,在南港借一块地,造一所小房子,以便就近利用史语所的藏书从事研究工作。李济接信后,向“中研院”做了报告,旋即被蒋介石获悉。蒋遂下令拨地盖房赠与胡适,经费从蒋的稿费中开支。胡适闻知后,再次致信李济,表示:“我为造房子的事,深感不安,现在更感不安。我盼望最切的有两点:(1)我要的是一个学人的私人住房,不是中研院长的住宅。(2)我仍坚持此房子由我自己出钱建筑。”同时汇寄2500美元作为建房款,并说:“如有不敷,乞即示知。”⑨ 胡适返台且正式出任公职后,奉命赴美之事了结,再拿蒋的资助,已于理不合。故南港住宅,因胡适的坚持,终被划归“中研院”的“公家宿舍”。胡适在院长任上去世后,其夫人即自房子中搬出。稍后,“中研院”将该住宅改造成了“胡适纪念馆”。 胡适身后遗产不多,南港住宅财物,经清理,仅得余款135美元。惟友人高宗武在美国替胡适经营些微股票,经清算尚有本利合现金共七千余美元。⑩ 综上,笔者认为,胡适在美期间,至少部分接受了蒋介石的资助;同时,笔者也认为,接受这种资助是合情合理的,且胡适能够遵循其内心的道德律,返台之后即不再接受赠款。 三、胡适是不是御用文人? 胡适拿了蒋的资助,也替蒋(向美国)说了话,是不是就如张鹤慈所说,成了蒋的“御用文人”和“雇佣打手”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 事实上,作为被资助方的胡适,滞留美国,为台湾寻求“精神与道义之声援”,与其本人既往的政治立场是一致的,并不存在被“收买”、“雇佣”而作违心之语的问题。作为资助方的蒋介石,也从未将胡视作“御用文人”和“雇佣打手”,相反,一直将其当作“不易得之诤友”。 蒋、胡关系,肇始于1920年代,以“九一八”事变为转折点。事变前,胡多次公开撰文,批评蒋及南京政府“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和财产”。事变后,胡仍反对“一党训政”,但鉴于“国家的生命高于一切”,对南京政府,已转取拥护态度,公开表示:
对蒋介石,也改采规劝立场,望其跳出党派利益,不做一党领袖,要做一国领袖,寓劝于褒,公开赞扬:
及至抗战全面爆发,应蒋介石之邀,胡适打破其不入政界的旧誓,出任驻美大使,致力于推动美国对华援助和对日作战,并在上任伊始,对路透社记者公开表态:
当然,在具体的对美政策方面,胡与蒋仍存在颇多分歧。 抗战胜利后,国、共冲突骤起,胡适亦成为两党争夺焦点。胡反感共产党,多有批评文字;也不愿进入国民政府任职,一再拒绝蒋的邀请。但其基本政治立场,仍倾向于国民政府,曾向蒋转达过“在国家最危难的时间,与蒋总统站在一起”的决心。投桃报李,蒋亦在日记里感慨道:
四九鼎革后,胡适奉蒋之命,滞留美国,受蒋资助期间,“诤友”本色未改,对台湾当局的批评、对蒋的逆耳之言,仍相当尖锐。 譬如——1951年5月15日,蒋命俞国华向胡赠款五千美金。5月31日,胡却写了一封长信给蒋,劝蒋“提倡实行多党的民主宪政”,建议“由国民党自由分化,分成三、四个同源而独立的政党”,并建议“蒋公辞去国民党总裁的职务”。 信中还批评了蒋在大陆时期的“一党专政”制度,视其为“不能使国民党本身发生真正有效的改革”,进而丢败退台湾的关键因素,并要蒋公开“罪己”,且“罪己的话不可单说给党员听,要说给全台人民听,给大陆上人民听”。读到这样的信,蒋无疑不会高兴,在回信中,对上述建议,不置一词。(14) 6月份,《自由中国》杂志刊文《政府不可诱民入罪》,抨击金融管制弊端,引发当局强烈反应,欲严惩刊物相关人员。后经多方疏通,转以杂志后续刊登赞誉当局政策的文章《再论经济管制措施》了事。胡适在美,读到前后两篇立场截然相反的文章,异常愤怒,随即致信抗议,刊于《自由中国》杂志。信中写道:“《自由中国》不能有言论自由,不能用负责态度批评实际政治,这是台湾政治的最大耻辱。我正式辞去‘发行人’的衔名,一来是表示我一百分赞成《不可诱民人罪》的社评,二来是表示我对于这种‘军事机关’干涉言论自由的抗议。”(15)一时酿成莫大风波。 此种直言规劝(对蒋)与严厉批评(对政府),显见胡适并未把蒋的资助,当成“收买”的贿资,更未曾以“雇佣打手”自居。 事实上,此一时期,蒋也从未因资助过胡,就将其视作“御用文人”、“雇佣打手”。 譬如——1952年末,胡适应邀返台讲学,期间数次与蒋谈话。据胡日记,1953年1月16日:“蒋公约我吃饭,谈了共两点钟,我说一点逆耳的话,他居然容受了。我说,台湾今日实无言论自由。第一,无一人敢批评彭孟缉。第二,无一语批评蒋经国。第三,无一语批评蒋总统。”并说蒋以“总统”名义,“屡次加刑”,是违反了宪法。(16) 蒋日记中对此事的记述,与胡日记相当吻合:“[昨]晚课后,约胡适之先生单独聚餐,谈话二小时余。对余个人颇有益也。甲、汪裕泰外汇套汇冤枉案。乙、总统只有减刑权,而无加刑权,不可滥用其权之意。丙、保安司令部与特务人员之作威,令人不敢言。丁、教育界待遇太微薄。戊、效忠总统之标语,不应有。惟此余答其今日国家未恢复,一般官兵对效忠国家标语不能深入,而且事实上今日国家仍须由总统领导来恢复,过去总统下野,国家沦亡之教训,不能不深切注重,故余对此标语未予阻止也。其他皆为金石之言,余甚感动,认其为余平生之铮[诤]友也。”(17) “认其为余平生之诤友也”,是此一时期,蒋介石对蒋、胡关系的明确定位。正是基于这样的友情,1953年2月5日,农历新年前夕,蒋又命俞国华,向在美生活困顿的胡适,赠款五千美金。 概言之,揆诸蒋、胡日记,可知此种“诤友”关系,自大陆时期奠定,直至1958年胡返台担任“中研院”院长,始告终结。终结的导火索,乃是蒋亲自出席胡的就职典礼,在发表精心准备的贺词时,却被胡当场“纠正”,大失颜面。事后,蒋在日记中愤然写道:
蒋以“不久于人世”之词,加诸于胡适身上,可见此次冲突,对其刺激之深。即便如此,从日记中“交友不易”、“轻交过誉”等用词中,亦可见此前,蒋一直视胡适为“诤友”,乃毋庸置疑之事。 此事之后,蒋、胡友谊宣告崩裂。在蒋日记中,胡的形象一落千丈,成了“不送钱就反腔”、“无道义、无人格,只卖其‘自由’、‘民主’的假名,以提高其地位,期达其私欲”的卑劣小人。(19)考虑到蒋已年过七十,“纠正”事件“犯颜”过甚,且余波在台湾舆论场一再发酵,带给蒋持续的刺激,上述愤慨之词频现,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愤慨之词,并不能反映蒋、胡二人1951~1955年间的真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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