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能源长城三矿创新推行“日写实、旬总结、月述职”管理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9/24 11:16:08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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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新矿集团内蒙能源长城三矿为进一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执行力,提升工作质量,在全矿管理人员范围内创新推行了“日写实、旬总结、月述职”管理办法。
日写实主要是各级管理人员做好每天工作量的写实,真实反映一天的工作量。日写实记录按规定时间报科室负责人,由科长组织人员评价打分,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旬总结主要是总结本旬工作亮点和不足,做好下旬工作打算,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改进措施。月述职主要包括本人的履职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思路和下一步打算。 本着“逐级管控,考核量化细化,日积月累、精进提高”的原则,该办法中做了相应规定:科室内部工作写实由科长按写实工作量及写实工作考核完成情况给予奖励,从科室绩效总额中列支。日写实必须使用统一的写实表,如实、逐日、及时填写,真实反映工作情况,日写实记录每月由督查办、组织纪检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应付凑付、不按要求写实的给予部门负责人罚款,并下发通报;旬总结、月述职正、副科级人员按要求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按照标准进行评价打分,正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同时按要求报筹建处主任。旬总结、月述职评分按100分制进行,最低不得低于 60分,并纳入月度履职考核,占履职考核总分的20%,按实际打分折算。为体现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及作风的转变,对于手写的旬总结、月述职给予适当加分。在此基础上,矿不定期组织科室、区队代表、矿班子成员对正科级、副总师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分为道德素养、业务能力、组织纪律、党风廉洁。其中班子成员占50%,职工代表(包括机关科室)占50%,民主评议得分占履职考核总分的20%,按实际得分折算,同样纳入月度履职考核,对考核前三名的分别奖励,后三名的对等罚款;对连续两个月履职考核后两名的管理人员一律进行组织调整。 通过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杜绝了不作为、混日子等现象,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实现“每天有进步、月月有提升”,推动了矿井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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