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协庄煤矿八措并举齐发力 劳动争议启新篇 | |||
| 煤炭资讯网 | 2017/9/28 12:27:24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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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山东能源新矿集团协庄煤矿积极面对煤炭市场新形势、新变化,主动适应矿井转型发展的新势态,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理性维权的工作效能和公信力,探索创新八项工作机制,开启了企业劳动人事调解工作的新篇章。 一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宣教培训机制。完善常态化培训制度。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针对年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情况和特点,确定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采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答卷、大型宣传和咨询活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学习培训班、理论研讨会、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组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各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业务骨干参加学习培训。完善常态化宣教制度。各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负责本单位职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劳动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教普及工作,教育引导员工依法维权,努力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二是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代言人”机制。由车间工会主席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代言人”全权负责区域内职工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的调处、反馈等工作。基层单位信访信息员发现劳动人事争议隐患后,及时上报车间工会主席,由车间工会主席作为代言人实行访前、访中、访后全程服务。代言人在调查了解、汇总分析职工利益诉求的基础上,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就地进行解决;属于上级有关部门职权范围的,认真进行劳动人事争议代言,并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及时向职工传达处理进程、处理意见和结果;对提出不合理、不现实要求的,积极进行教育、耐心说服劝阻。同时积极进行回访,防止出现反弹。 三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闭环管理机制。完善纠纷排查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作用,牢牢把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主动权,在月度汇报劳动人事争议隐患的基础上,实行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完善预警预控制度,由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劳动人事争议隐患信息,进行整合梳理,系统分析矛盾纠纷的共性问题和焦点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预防、早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完善争议调处制度。对于简单、影响较小的劳动人事调解案件,各单位要探索符合单位特点的调解制度和方法技巧,就近就地予以化解;对于重大集体劳动人事调解案件,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通过调解化解争议,调解成功的现场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及时引导进入仲裁程序。完善结果反馈制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公室不断完善调解案件登记、调解工作记录、督促履行调解协议、档案管理、统计报告等工作制度,并将调处结果及时反馈至职工,接受职工满意度评价。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公室拟定“协庄煤矿劳动人事争议事件排解信息表”,要求基层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认真、及时填报。 四是完善定点接访与下访巡访结合机制。严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每周五下午专人值班制度。如无职工前来反映情况,在留一人值班的基础上,其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各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上报的劳动纠纷隐患信息,按照“有案办案、无案宣传”的工作思路深入重点单位、重点区队,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维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着力解决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在宣传教育上,重点宣传职工合法权益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提高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在主动维权上,对下访巡访过程中发现的劳动纠纷,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办理解决。 五是完善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矿规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公室要与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沟通,及时了解仲裁案件情况,对未经矿调解组织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调解案件,要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向当事人发出调解建议书,引导其回矿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仲裁委员会对于已经立案的劳动人事调解案件,认为可以委托矿调解的,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委托矿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向仲裁部门提出审查申请要求出具协议书的,当事人双方应提出审查调解协议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矿调解组织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六是完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劳动人事争议工作联席会议,基层单位每周召开一次信访调度例会,重要节日、重大会议等特殊敏感时期,每天都要组织召开调度例会,便于落实上级劳动人事争议工作联席会议决策部署,通报重要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对单位内部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特别是对有上访倾向的事项,进行妥善调处。对于重大、复杂、疑难劳动人事争议事项,上报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公室,由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公室组织工会、人力资源中心、安全管理中心、办公室法律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坚持好每月一次的劳动人事争议隐患排查制度,研究处置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办结。 七是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发挥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中心的作用,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主动为职工提供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社会保险待遇、劳动保障权益等方面的公益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具体内容有:无偿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无偿代拟法律文书、无偿代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帮助劳动者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等。 八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按100分进行考核,由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公室根据检查情况、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公室接访情况、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对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考核细则》进行积分考核。年度按照考核积分排名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进行表彰,并作为推荐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致使出现因处置不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八项工作机制的深化实施,确保了该矿能够及时发现、定期分析劳动人事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利于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和有效解决各类事件,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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