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察分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的要求,对照《陕西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通过企业自评、分局初审、专家评查、现场督导、综合测评、网上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决定命名陕西省红石岩煤矿等7家煤矿企业为2017年度省级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命名的煤矿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创建,努力保持并不断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成效,防止出现“重申报、轻建设;重评查、轻保持;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不断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机制、新途径,巩固、创新安全文化建设成果,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各煤矿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积极借鉴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打造本质安全型煤矿企业,为促进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
请各监察分局将此通知转发辖区所有煤矿企业。
附:2017年度省级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名单。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