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军荣:车辆号牌不清晰,执法一定要清晰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1/20 18:14:28 一事一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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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一段由辽宁都市频道播出的新闻视频显示,辽宁沈阳交警以“未保持机动车号牌完整与清晰”为由,对多辆车罚款200元。视频显示,其中一被处罚的车主车牌有掉漆现象,但仍可明显识别机动车号牌。该车主抱怨“我这牌子哪儿有毛病”,交警回应称“你有职责保持你的号牌不受任何污物污染”。沈阳交警官微回应:针对媒体和网友反映的问题,交通局认真调查处理沈阳公安交警执法不当问题。1月18日晚,沈阳交通局发布通告称,已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并依法撤销于洪大队对陈某某作出的处罚决定。(1月19日《新华社》) 开车,司机有责任有义务保证车辆车牌的清晰。如果不清晰,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不过,判断清晰的标准,在执法者心中应该是“清晰”的,如果糊涂执法,后果不堪设想。即便是事后道歉撤销处罚,执法形象也受损了。这是需要警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识、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2款之规定,一律处200元罚款,记12分;对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2款之规定,一律处200元罚款,记12分。《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不得对号牌作技术处理;第18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安装的非法装置予以收缴。车辆号码不清晰受到处罚,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在于“清晰”的标准如何定?现在受处罚的车辆只是存在掉漆现象,仍能够看得清楚号牌,这种情况受到处罚,显然是不公平的,这也让人质疑执法的公平公正何在? 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号牌标准,存在5种情况导致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应更换号牌,但并没有包括掉漆,依相关律师称,保持车牌清晰的标准应是“看得清楚,能正常辨识”,这个标准应该是正确的,也能够被广大车主接受。可沈阳市公安处罚车牌不清晰,显然有过度执法之嫌疑,也让人怀疑执法是为了“执罚”。事实上,当地的确是存在过度执法现象,报道中提到几年前一个车主被罚,交警说车牌上边有两个钉眼,这也被罚了,车牌掉漆被罚也就不奇怪了。 执法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保证公平公正,而过度执法、随意执法均是不允许的,危害极大。车辆号牌掉漆被罚200元,表明执法不清晰,表明执法者对法律的认识不清晰,之所以有这种情况存在,皆因存在私心,将执法变成执罚。对此,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严厉的惩罚,杜绝其贪念,才能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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