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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军良:新时期煤企不能给劳务工判“无期徒刑”

煤炭资讯网 2018/1/25 12:24:28    一事一议
    青工小李最近比较郁闷,在今年的集团公司劳务工转正中又一次失之交臂,该公司明文规定,对于曾经和公司解聘过劳动关系的人员一律不予转正,记入黑名单,小李在本企业从事劳务派遣工已经满十年,这是他连续第四年被排除在外,其他条件都符合,原因是他十几年前的一次冲动辞职,小李认为企业对于他后来的再次入职怀有成见,尽管他工作认真踏实,并自学获得了煤炭主体专业本科学历,作为矿二代,对企业怀有感情,这也是他留下来的原因,但一想到漫漫无期的转正之路,小李一肚子的懊恼。
    据笔者了解,像小李这样类似的情况也不少,无论他怎样努力始终不能融入企业主流军中去,被企业接受,国家劳动法对劳务工的使用做了很多规定,在总量的比例方面也有限制,但对转正的条件方面未做具体要求,这给很多煤企自由发挥预留了空间,提供了施权的机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我设定转正条件,从而出现少部分企业转正规定中五花八门,明的规定就几条,暗的条条框框不下几十条,甚至加入了管理者自身的私欲和成见,劳务工转正成为做秀,很多劳动者历经多年转正不了,有的一气走之,带走了积攒多年的经验能力,一部分对企业丧失信心,对工作充满迷茫,工作中的长期失衡和同工不同酬,带到生产中的不满情绪,给安全生产造成极大隐患。
笔者认为对企业政策制度的制定,做为制定者的管理者一定要从长计议,一定要抛弃小家之气展现大家风范,既要考虑制度刚、严、紧,也要展现人本管理,企业大家庭的氛围,不能因为一己之见,一个约定,而影响职业者的一生,对于优秀的劳务工转正是企业对于劳动者的一项福利,一种奖赏,应该更加注重劳动者现行的表现而不是过去的历史,应该用更加开放的胸怀气量容纳百川,使规定成为职业者经过自身努力就能实现的目标,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劳务工作为企业人力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作为煤企,经历过黄金十年,也历练过煤价狂跌的暗淡岁月,作为劳务工与企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他们内心心酸与工作艰辛有目共睹,他们的一心所想也不过是有个好的归属,应该被足够重视,在新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企业应该更加继往开来的目视远方,以更加蓬勃的气势开创事业,以更加宽广的胸襟,把内耗化为前行的动力,让制度的制定设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别用规定给劳务工判“无期徒刑”。

作者:安徽淮南矿业集团 余军良      编 辑: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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