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约车“客串”班线车 最高将罚款10万元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1/25 17:57:55 天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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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网约车客运证和从业资格证,本该是一辆合法的网约车,却干了班线客车的活儿,擅自从事跨区域定线客运经营行为,1月24日,交通执法部门向该车所属汽车租赁公司下达了处罚通知书。据悉,这是重庆市主城区查获的首例网约车从事班线客运的案件。 去年年12月28日上午,交通执法江北区大队执法人员在红旗河沟枢纽站例行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为渝D195**的小型普通客车停靠在路边,似乎正在载客。 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出示了网约车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车辆所有人为重庆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车上有5名乘客,准备从主城区到垫江,都是通过中间人介绍乘坐该车的。 随后,执法队员对车辆采取了暂时扣押的强制措施。执法人员收集了该公司所有车辆自去年年12月初开始营运,至被查处期间车辆营运数据、高速公路通行记录和有关运输收入资金流向,证实该公司存在从事跨区域班线客运经营行为。 执法人员介绍其操作模式为:公司管理人员和部分网约车驾驶员,自行或通过“羊儿客”组织由主城区去往区县的乘客,然后由该公司车辆承接客运。 “该汽车租赁公司行为已经超出了国家七部委《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网约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网约车营运原则”。 当日,交通执法江北大队决定对其下发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告知书。由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该汽车租赁公司将面临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市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市民提供出行服务,但不得违规从事超越其经营范围的客运经营行为,一经发现,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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