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 | |||
煤炭资讯网 | 2018/1/3 9:32:59 能源新闻 | ||
中国电力报 中电新闻网讯 见习记者莫非报道 记者近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以加强政策引领、整县推进为抓手,推进粮棉主产区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高值化、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建成若干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实施县,实施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有效替代农村散煤,为农户以及乡镇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设施供应炊事取暖清洁燃气。 《意见》要求各地重点选择一批秸秆产量大、利用能力强、基础条件好的县(区、市)作为实施县,科学制定建设方案,合理规划项目布局,宜气则气、宜暖则暖,规模化推进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构建“集星成月”的格局。 同时,要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产业化发展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培育一批可市场化运营的经营主体,提高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扶持体系,壮大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产业,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提质增效。 针对目前各地秸秆离田利用收储运主体少、装备水平低等问题,《意见》强调要根据区域产业布局和秸秆时空分布现状,建设秸秆储存规范化场所,配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装备,完善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区域范围内全覆盖的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为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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