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到宜州市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 |||
| 煤炭资讯网 | 2018/10/13 10:28:25 安监动态 | ||
![]() 梁杰副巡视员带队在冲谷一号井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根据我局10月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10月10日—12日我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梁杰带队到宜州市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检查组一行对宜州市安庆煤业公司冲谷一号井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安全监察,发现冲谷一号井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于2013年2月1日批复)批复后1年内未进行开工建设,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规定,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准后1年内必须开工建设,否则须重新报审,因此检查组要求该矿井立即停止井下掘进作业,重新上报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批复后方可恢复施工。随后检查组还对安庆煤业公司的冲谷二、三、四号井的关闭退出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宜州市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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