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化改造。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全市保留煤矿实施机械化改造。截止目前,4处煤矿已完成改造,1处煤矿正在进行机械化建设,1处煤矿的改造方案已通过审查,2处煤矿的改造方案已完成设计编制,预计2018年底实现机械化矿井改制率达50%以上,2019年底达100%。(2)淘汰落后产能。在连续2年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的基础上,再清理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叠煤矿,根据企业产能、职工保障和业主诉求等情况,制定“一矿一策”关闭处置方案。截止目前,1处煤矿已封闭井筒、化解过剩产能6万吨/年,2处煤矿已明确避让时间表。(3)开展隐患治理。聘请煤矿安全专家对全市煤系矿山开展汛期防水治水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全市查出隐患510条、整改隐患461条、查处违法案件19起、责令停产停业10处、行政处罚42万余元。截止目前,我市煤矿领域连续87个月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